会计学院日常教学巡查规范

作者:发布时间:2016-10-18浏览次数:1889

  一、巡查范围:第二教学大楼有教学任务安排的教室、机房、实训室。

   二、巡查时间:上午7:50-8:10,下午2:00-2:20(国庆后为1:20-1:40)。

三、巡查职责:

1、上午7:50-8:00及下午课前10分钟,主要检查教师到岗及教学材料携带情况,对临时出现的设备故障(如投影故障)作出教学调度。

2、上午8:00-8:10及下午上课后10分钟,主要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学实施情况。普通教室任课教师不能坐着讲课,如有发现应当即指出,观察教师对迟到学生是否记录,对玩手机、睡觉学生是否进行有效管理等等。

3、学生到岗情况由学工办安排学生纪检人员在各大楼各入口处设岗检查。掌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文明礼仪,教学场所卫生等情况。

4、教师上课迟到,时间短的认定为教学差错,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可认定为教学事故,巡查人员应当即向学院领导班子汇报,由班子成员接手解决处理。

   四、巡查记录:发现问题时及时沟通汇报,并作详细记录,将事后处理情况补记。教学秩序正常时可按楼层简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