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校合作 | 会计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签订税校教研实践合作框架协议

作者:张诚航发布时间:2024-01-20浏览次数:10

1月19日,会计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开展税院共建活动,正式签订“税校教研实践合作框架协议”。莲都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季景金、副局长张碧新、副局长林晨雪、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丽菲、党总支副书记李永波、副院长应畅以及税务干部、财税大数据专业教师代表出席本次活动。

季景金局长详细介绍税校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赢的合作路径,并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学生实践基地,开展税务系列讲座、涉税专业人员培训、税收宣传文化活动等合作内容的具体实施进行深入交流。

王丽菲书记强调,本次合作是促进税校合作与人才培养,强化专业特色建设的重要探索。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建立长期稳定的党建联建、税收教研、教学实践的深度协同育人合作关系,推动实现税务事业发展和学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双融合双促进。

会上,莲都区税务局向财税大数据专业捐赠报刊杂志,税校双方签订了“税校教研实践合作框架协议”,并进行项目仪式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