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丽水市乡村振兴局通知,拟开展2023年丽水乡村振兴课题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按照相应结题材料包(见网页顶部的附件),将所有材料按照要求的目录顺序摆放打印。所有纸质稿请勿装订,仅用回形针固定即可,校级课题送行政楼807汤婕初审。
2.通过科研处初审的结题者,请将初审过的材料依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大PDF文件,并以“姓名+乡村振兴课题+课题名称”形式命名,发送汤婕钉钉。
3.该课题立项之时,已明确告知立项者研究周期和验收标准,原则上不延期。
二、科研处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23年12月13日